天津市南開區法院26日對一個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12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主犯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余團伙成員分別被判1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9年2月,犯罪嫌疑人任鯤涉嫌一起妨害公務案被南開警方查處。進一步調查中警方發現,其所在公司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南開警方高度重視,局長親自掛帥,組成專案組,抽調50余名精干警力展開專項偵查。偵查過程中,專案組克服重重困難,消除受害群眾的疑慮,輾轉河北、山東、河南、陜西、廣西等地,走訪被害群眾百余人,取證近千份,終于查實該組織成員為達到肆意斂財目的,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共計實施4類38起違法犯罪活動。在鎖定大量證據后,民警在天津、山東、新疆、吉林等地將該組織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繼抓獲歸案,并收繳大量棍棒等兇器。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3月,被告人冀鴻強、任鯤、屈義有、屈義學等人合伙成立“天津市共友果品公司”,租用天津市西青區王頂堤紅旗農貿批發市場11號庫房進行非法活動。上述四名被告人為達到在市場內攫取不義之財的目的,先后招募多人加入該公司,有組織地大肆進行欺壓、侵害市場內商戶的活動,稱霸市場,控制該市場部分商品經營。
2007年10月30日,冀鴻強等人為獨霸市場,經過預謀糾集多人,攜帶鎬把等兇器,與被害人孫某、葉某等人爭奪紅旗農貿批發市場內向商戶收取保護費的所謂“待客”生意,并于當晚22時許,在市場門前對兩人進行群毆,致孫某全身10余處骨折、血氣胸,葉某1處骨折。
經查,該組織共實施聚眾斗毆犯罪6起,敲詐勒索犯罪4起,故意傷害犯罪1起,強迫30余人長期進行交易,打傷群眾多人,非法聚斂錢財數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