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西藏人口的絕大多數為農業人口。然而,在舊西藏生產資料被少數農奴主占有的情況下,西藏農牧業的發展受到了巨大制約。隨著新中國成立、西藏民主改革,生產資料的解放帶來了生產力的巨大解放,西藏農牧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改變了成千上萬農牧民的命運。
西藏自治區農牧廳辦公室主任次仁平措說:“西藏農牧業在新中國成立之后,特別是西藏民主改革以來取得了巨大成就。農牧業經濟飛速發展,農牧區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牧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
農牧民收入不斷增加,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是西藏農牧業在幾十年來取得的最大成就之一。數據顯示,到2008年,西藏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3176元,比1978年增加了17倍,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達185.36億元;已有20萬戶、百萬農牧民通過安居工程建設住上了新居。
西藏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顯著提高,農牧區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次仁平措介紹,到2008年,西藏糧食和油菜總產量分別比1959年增長了4.2倍和21.8倍;全自治區肉、奶產量分別比1978年增長了3.86倍和2.1倍;大力發展蔬菜產業,有效緩解了群眾吃菜難的問題。
作為西藏經濟發展重要支柱產業之一,農牧業特色產業在西藏“優勢區域、優勢資源、優勢產業、優先發展”思路引導下,初步形成了藏西北牦牛和絨山羊產業帶、以“一江兩河”中部流域為主的禽蛋奶菜產業帶和以藏東為主的林下資源產業帶,農牧業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集約化經營、特色化發展的態勢開始呈現。
次仁平措說:“民主改革以來,西藏農牧業依靠科技從原始狀態向現代生產經營方式不斷邁進,科技綜合增產增收效益得到較好發揮。”數據顯示,到2008年,西藏農牧業科技貢獻率達36%,推廣主導品種面積達135萬畝,良種覆蓋率達82%,認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17個。
在過去的幾十年時間里,西藏農業經濟依托鄉鎮企業、多種經營等方式,以民族手工業、鄉村旅游業、個體運輸業為主的第三產業加快發展,有效增加農牧民群眾的收入。資料顯示,到2008年,西藏鄉鎮企業總數達970家,共扶持和培育了13家自治區級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和50余家地市級龍頭企業;組建了290余家各類專業合作組織。
隨著西藏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農村改革不斷深化。次仁平措說,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西藏在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基礎上實行“兩個長期不變”的政策,2005年又確立了“草場共有、承包到戶、自主經營、長期不變”政策,促進了西藏農村經濟迅速發展。
此外,西藏始終堅持保護農牧民合法權益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先后制定《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辦法》等數十部地方性法規,切實加快了農牧業的法制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