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居住證讓民進黨當局患了7年“心病”,順歷史大勢而為方能自救!
在今天的話題開始前,我們先將時間的指針撥回到2018年:
為便利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保障港澳臺居民合法權益,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自2018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
該訊息發布后,廣大臺灣同胞申領居住證的熱情非常踴躍。在成功拿到居住證后,有的臺胞在火車站通過自助設備用微信支付購買了火車票;有的臺胞在機場自助購票值機,順利乘機出行;有的臺胞在當地參加了社會保險,領取并激活了社保卡……這項便民、利民的政策,積極回應了廣大臺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訴求,受到廣泛歡迎。
結果正是這樣一項順民意、得民心的政策,卻遭到了民進黨當局的極力抹黑和打壓。
針對大陸實施臺灣居民居住證政策,民進黨當局近年來頻繁修改島內相關文件,對在大陸申領居住證的臺灣民眾權利進行限縮,包括未來不能考公務員、軍警校,不能參加島內縣市長選舉和擔任其他公職等,引發臺灣社會強烈反彈。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曾言,臺灣民眾為了在大陸生活的便利性領取了居住證,僅僅這樣臺當局就要限縮他們的權利,“難道民進黨只會拿自家孩子開刀?”
此后,在居住證這一問題上,島內民眾與綠營政客之間進行了長期拉扯,結果7年過去了,民進黨當局仍舊沒有放過他們——
日前,臺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受訪時公然宣稱,因臺灣民眾在大陸申領居住證、身份證、定居證案例越來越多,故臺陸委會將重新檢視相關處罰規定,并邀請島內學者專家與社會各界溝通,盤點“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所謂“修法”工作,并要努力列為臺立法機構新會期優先“法案”。
所謂“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是臺灣地區為規范與大陸地區人員往來、交流合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的總稱。這些“條例”旨在保障兩岸人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等多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同時維護兩岸關系和平穩定發展。結果,這樣一部為老百姓提供保護的“條例”,儼然變成了民進黨當局制造綠色恐怖的工具。
一段時間以來,民進黨當局為謀取政治私利,限縮兩岸交流,曾屢次修改“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對赴大陸交流的臺灣民眾進行所謂“懲治”,強行安上諸多莫須有的罪名。
事實上,大陸實施臺灣居民居住證政策,出發點是為臺灣同胞提供更多的便利,讓他們享有與大陸同胞相同的待遇。臺灣居民居住證是應廣大臺胞需要制發的,不涉及臺灣居民政治權利和義務的調整。臺灣同胞申領居住證不需要放棄臺灣的身份證和戶籍,也不需要具有大陸的戶籍。臺灣居民居住證的申領完全自愿,沒有任何強制要求。
在相關政策的實施上,大陸已經充分結合了當前兩岸關系的一些特殊實際狀況,充分考慮了臺灣同胞可能有的一些顧慮。結果,民進黨當局還是在一心一意壞臺灣同胞的好事。大陸方面曾多次講過,老百姓心里有桿秤,民進黨當局這樣的做法究竟會導致什么樣的效果?答案已經不言自明。
兩岸交流的大潮滾滾向前,不會停、不會斷、不會少。近年來,祖國大陸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積極推動兩岸各領域交流往來正常化、常態化,持續完善增進臺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讓兩岸同胞不斷增進相互了解和情誼。反觀民進黨當局,卻一再拒絕大陸拋出的橄欖枝,對兩岸各領域交流阻撓禁限、設卡立障,在這種情況下,大陸民眾很難感受到民進黨當局的善意。
“居住證是幫助臺灣同胞享受平等待遇的工具,而非政治工具。”全國臺企聯常務副會長吳家瑩表示,廣大臺商臺胞不希望政治因素干擾到生活和工作本身。“政治化的規管無助于解決問題,反而會進一步加劇兩岸之間的隔閡和誤解。”
一味私心自用,只會更失人心。順應歷史大勢而為,兩岸關系方能重回和平發展正軌。(文/王路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