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公眾日報》3月28日文章】題:西方只在自身利益受威脅時才會發動攻擊(記者阿吉廖梅·富爾蒙)
軍事干預,比如現在正對穆阿邁爾·卡扎菲領導的利比亞采取的行動,并不像看起來那樣簡單。維護人權機構提醒說,威脅平民的行為即使在哥倫比亞和印度等民主國家也照樣存在。這個世界上踐踏人權的行為其實數不勝數。
3月17日通過的第1973號決議是安理會執行聯合國憲章規定義務的體現,它同意在利比亞設立禁飛區,并要求有關國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護利比亞平民及其聚居區免受軍事威脅。
國際關系和軍事干涉研究專家莫羅一德法爾熱認為:“1973號決議只適用于利比亞,只適用于現在。”他認為:“不可能干預所有沖突。進行干預時應考慮沖突的后果。就利比亞而言,歐洲主要考慮的是涌向意大利蘭佩杜薩島的移民問題。所有操作后面都是有政治考量的。”
這里普及一下國際法小知識:沒有比國家主權更神圣的權力,雖然執政者侵犯了人民權利,但只有安理會才能判定“和平是否受到威脅”,是否該采取措施保護和平。此外,對平民的“保護責任”不具備相應法律效力
西方對于巴林或也門問題的處理原則都是:不干預。目前這兩個政權對反抗活動的鎮壓導致數百人死亡。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以色列軍隊在加沙地帶的轟炸行動導致1500名巴勒斯坦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