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要有GPS定位、3年強制報廢、押金退回不超過7天、滿12歲才能騎……上海已在全國率先完成共享單車團體標準編制工作。
3月1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質監局獲悉,共享單車團體標準即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共享單車團體標準將公開征求意見
作為解決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交通工具,共享單車一推出就廣受歡迎。但隨著投放量增加,五顏六色的共享單車鋪滿街頭,產品安全與服務質量等問題逐漸顯現。
2016年年初以來,上海市質監局會同相關單位開展了一系列調研,針對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專門開展風險評估。調查發現,共享單車產品和服務質量存在一定風險。產品質量方面,突出表現在單車使用頻率高,停放條件差,騎行距離大大超過常規自行車,按現有國家標準生產的產品無法滿足共享需求,隨著時間推移可能會產生人身安全風險。
服務質量方面,突出表現在運營企業服務水平和能力遠跟不上車輛投放水平,存在車輛亂停亂放、一線運營服務管理人員偏少、押金管理不明確、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等問題。
2017年2月16日,上海青浦,組裝好的共享單車成排列在路邊。 澎湃新聞見習記者 劉嘉煒 圖
在前期充分調研基礎上,上海市質監局指導上海市相關行業協會,研究編制了共享單車系列團體標準。目前,全國首次依托區域協作制訂的《共享自行車服務規范》、《共享自行車技術條件 第1部分:自行車》、《共享自行車技術條件 第2部分:電動自行車》等三個共享單車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已完成編制。下一步即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下一步,上海市質監局將指導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就上述團體標準廣泛征求有關管理部門、生產和服務企業意見,待修訂完善后正式對社會發布并實施。同時,各方配合有效實施,建立共享單車社會共治模式。
每一萬輛配備50個服務人員
其中,《共享自行車技術條件》產品標準主要針對共享單車產品質量和安全要求,不但要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還根據共享單車特點增加了車輛維修要求和報廢時限要求,實現產品質量全過程管理。《共享自行車服務規范》包括民眾關心的平臺建設、運營要求、設施設備維護要求、計費方式、押金管理、投訴舉報使用人誠信體系管理和使用者傷害賠償等內容。
在服務軟件要求里,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標準(討論稿)要求共享單車企業的軟件系統應具備定位共享單車位置功能,在電子地圖上顯示共享單車,方便用戶查找和用于防盜追蹤。
“亂停亂放已經是城市的管理頑疾。
日后,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會提供電子停車地圖,供共享單車停車利用,因此單車必須要有GPS定位,否則找不到地圖上的停車點,無法做到合理停放。
另外,有了定位系統也是方便企業管理,現在部分企業,連自己的車在哪兒都找不到,更談不上運營維護。”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建榮認為,目前,大部分共享單車企業還是以投放新車為主,原有的閑置車輛并未得到消化,依舊占用了道路和空間資源。
“企業在投放的過程當中要均衡投放,不能因為市中心人多,就把車完全投放在市中心,郊縣也要投放。按照目前有樁自行車的標準,是每一萬輛車要配備100個服務人員,對共享單車的要求低一點,每一萬臺必須有50個人。現在有些企業已經投放了10多萬輛,團隊一共只有50個人,等于說沒有這個管理。”郭建榮說。
【共享單車標準(討論稿)摘錄】
使用年限
:一般連續使用三年強制報廢;報廢車輛不允許進行拼裝、修理后再投入市場;不允許社會車輛進入共享自行車服務。
服務軟件要求:
軟件系統應具有區域內通租通還、計時計費功能;具有結算功能;對共享自行車具有遠程監控、顯示統計等功能;宜具有兼容其它共享服務系統,提供其它共享服務系統服務信息查詢、瀏覽等功能;軟件系統應具備定位共享單車位置功能,在電子地圖上顯示共享單車,方便用戶查找和用于防盜追蹤。
押金的收取和退回的流程:
押金退回的時效應不超過7天。
身高范圍要求:
共享自行車服務對用戶的身高要求在1.45米-1.95米范圍內。
年齡段要求:
共享自行車服務對年齡段要求應在12歲-70歲范圍內。70歲以上年齡使用共享自行車的,需每年向服務企業提供健康證明。
完好率:
投入運營的共享自行車的完好率應不低于95%,電動自行車的蓄電池完好率應不低于98%。
投訴后的仲裁:
共享自行車運營單位對用戶的投訴處理同樣一個問題五次以上未解決的,共享自行車運營單位可向當地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提出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
賠償標準:
共享自行車運營單位對用戶在接受共享自行車服務過程中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不低于15萬元。
支付賠償時限:
共享自行車運營單位對人身傷害賠償在事實清楚的情況下,應7天內將賠償款支付給當事者。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