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云林縣長蘇治芬遭檢舉涉及弊案收賄,4日上午被檢方拘提且聲請羈押。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中國臺灣網11月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民進黨籍云林縣長蘇治芬疑似涉及收賄500萬元(新臺幣,下同),為“璟美環保公司”興建垃圾掩埋場核發操作許可證。臺檢方4日上午在蘇治芬上班前,前往她位于斗六的住所搜索,將其拘提,并向法院聲請羈押。
報道稱,云林地檢署4日上午指揮調查人員,兵分12路搜索云林縣政府、蘇治芬官邸、云林縣環保局等處,帶回云林縣長蘇治芬、云林縣環保局長黃揮原、環保局業務承辦人員鄭木聰等人。檢方表示,蘇治芬涉嫌向云林縣內的璟美環保公司收取共500萬元支票的賄賂,而且支票已經全部兌現。
云林檢方表示,璟美為興建垃圾掩埋場,為確保所投入的7000萬元資金不致付諸東流,所以通過與蘇治芬熟識的葉安耕當中間人,暗示璟美公司股東愿意行賄的訊息,后來雙方在2006年9月間,葉安耕在斗六市中華路一處冰店將面額共500萬元的10張支票交給蘇治芬,蘇治芬看完支票后再交還給葉安耕。
云林地檢署發言人蔣得龍指出,檢方是在接獲檢舉后,在今年7月針對璟美環保公司超收廢棄物案展開調查,發現該公司為取得操作許可證照,曾涉嫌行賄云林縣政府官員,檢方當時帶回13人訊問,并將4名員工聲押獲準,后來深入追查發現案情向上發展,蘇治芬涉案情節重大。(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