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安全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該法亮點很多,其中強化對網民安全的保障是惠及民生問題的一大看點,值得稱贊。
首先,新增了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規定。未成年人是網民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身心發展還不完全,相對成年人而言,他們更容易受到網絡違法違規內容的影響和侵害。近年來,一些涉黃、涉賭、涉毒的網絡信息有重新抬頭之勢,這對網絡安全環境,特別是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出了嚴峻考驗!毒W絡安全法》特別規定未成年人保護?畹谑龡l,從鼓勵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和服務到依法嚴懲危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最終目的都是為了“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可見,網絡安全法是未成年人保護法在互聯網內容上的延伸,這對建設網絡安全和健康網絡環境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時,該法第四十六條明確了任何人不得利用互聯網從事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銷售違禁管制物品等行為。這對于凈化網絡環境,讓青少年放心上網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其次,強化了用戶知情權。互聯網發展的未來是以用戶意愿為基礎的“意愿經濟”模式,用戶對數據的控制權和其他合法權益都是建立在用戶知情權的基礎之上。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發現存在安全漏洞或隱患時,有“及時告知用戶”的法定義務。這條修改是針對近年來國內外多發的“漏洞門”和“黑客門”事件做出的總結,是對消費者知情權在網絡權益上的發展和進化。盡管網絡漏洞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但用戶有權在第一時間知曉漏洞的存在,網站有義務第一時間向用戶進行告知。這樣做的好處就是盡量避免用戶損失的擴大,減少因網絡漏洞和黑客攻擊可能帶來的損害。同理,該法第四十二條在強化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的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基礎上,新增了對“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等情況下,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的義務。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