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焦點訪談》日前對東坑鎮的違建項目進行了曝光!
央視記者拍到的"建設單位10號樓吳局長"的手機號碼,與東坑鎮一通訊錄上的手機號碼一致。
廣東東莞市東坑鎮一項“民心工程”因涉嫌官員入股牟利等諸多違法違規問題,引發網友廣泛關注!爸袊W事”記者追蹤調查發現,東坑鎮公安分局“吳副局長”擔綱“業主”的第十棟樓,其開發商的公司注冊資金只有5萬元。其中作為公司法人代表的“吳副局長”哥哥吳某康,實際注資只有500元,占1%股權。
知情人介紹,按當地一般行情,僅第十棟大樓項目的總投資和總價值至少在千萬元以上。問題是,這個實際注資500元的吳某康,憑什么去開發建設投資上千萬元的項目,投資回報如何?“吳副局長”出面“監工”,與這個公司存在什么關系?
法定公開的信息為何要“保密”?
根據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五牌一圖”,包括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施工現場平面圖等。媒體正是按圖索驥,找到了“擔綱”第十棟樓業主的當地公安分局“吳副局長”。
然而,記者10日再次來到現場,這些標志牌卻不翼而飛。施工現場還有四五十名正在等待工錢的建筑工人,他們告訴記者,幾天前的一個晚上,有一群“不知道哪里過來的人”,把這10棟樓的建筑信息全部撕掉拿走了,上面有開發單位、建筑單位的名字、負責人及聯系電話等。而在此之前,一些工人稱,接到“上面通知”,把外墻掛的所有和商鋪招租有關的橫幅、標語都撤下來。
因為工地依法公示的信息消失,記者再度找到東坑鎮政府,要求查看“民心工程”的開發商信息。接待記者采訪的東坑鎮黨委委員拒絕了記者的要求,理由是:雖然這是應該公開的信息,但是東莞市紀委已經介入調查,所有的報建文件都已上交給紀委調查人員,“關于這個項目,東坑鎮規劃和國土部門目前什么文件都沒有”。
記者就此向東莞市紀委求證,發現法規規定必須公開的材料,如今變成了“保密信息”。以下是記者采訪對話:
記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信息是國家明文規定必須公開的信息,我們想查看一下。
紀委新聞發言人(以下簡稱發言人):正在調查,現在不方便提供。
記者:那我們在哪里可以查看這些信息?
發言人:你們可以向東坑鎮政府要。
記者:但東坑鎮說材料都在紀委,他們什么都沒有。
發言人:哦,這也不奇怪,他們把原件給了紀委調查人員。
記者:法律明確的公開信息,怎么現在成了保密信息,不能給記者看呢?
發言人:正在對這些業主調查取證,現在公布,不利于紀委調查。
[ 責任編輯:王怡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