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案件審判被網民“圍觀”在互聯網時代屢屢發生。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陳燕萍11日建言,要正確處理網絡民意與審判獨立的關系,就必須構建兩者之間的良性的互動平臺。
陳燕萍在人大新聞中心參加網絡訪談時說,司法活動應該高度重視民意,但審判的依據只有法律和證據,民意不能作為審判的直接依據,只能作為一種考量的因素。
她認為,法院和民眾之間構建良性互動的平臺是平衡二者關系的關鍵。目前各地法院做了很多讓民眾走進法院,了解法院的舉措,比如公眾開放日、視頻直播、網絡建設等等。“這個過程體現了我們在堅持法律的獨立審判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到我們的民意。”
陳燕平代表說,網絡民意是民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實民意在網絡上的延伸,對于推動中國公民政治參與、完善政府公共管理、促進民主政治進步具有積極意義。“不過,也不能簡單地認為網絡民意能代表整個社會的價值追求。”
她特別強調,應該在樹立“司法越獨立民眾越信任”的司法理念的同時,加強民意對司法的有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