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13日電(記者錢春弦)近年來,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為推動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進行了不懈努力,開展了一系列務實的準備工作。
2005年10月下旬,旅游協會會長邵琪偉率團,組織了由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界代表參加的大陸居民赴臺旅游考察團,實地考察了旅游線路、旅游景點以及相關接待設施。
2006年4月,國家旅游局與公安部、國臺辦聯合頒布《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管理辦法》。
2006年7月,為實現雙方以民間機構進行磋商,經民政部審核并報國務院批準,成立了“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同年10月,臺灣也相應成立“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
2005年以來,國家旅游局以民間機構名義,邀請臺灣觀光協會牽頭組織臺灣業者代表團,先后三次、每次300多人規模參加在昆明、上海兩地輪流舉辦的中國國際旅游交易會。
2006年和2007年底,以“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名義,兩次組織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界入島,參加“海峽兩岸臺北旅展”,向臺灣同胞介紹大陸旅游業,展示大陸豐富多彩的旅游資源,推介大陸旅游線路和景區景點。兩次均設255個展臺,2300平方米展位面積,分別吸引公眾17萬、19萬人次。
國家旅游局專門召開了大陸居民赴臺旅游領隊人員工作會議,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了第一批組團社,研究討論了《大陸居民赴臺旅游領隊管理辦法》《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注意事項》《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團名單表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相關管理辦法的草案。
從2006年10月到2007年8月,國家旅游局以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名義,與臺灣旅游民間組織在澳門進行了6次技術性磋商,雙方就磋商主體、模式和人員身份、旅游形式、團隊人數、每日配額、開放區域、證件采認、旅游包機、市場秩序規范、互設辦事機構等相關事宜廣泛交換了意見,達成了諸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