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與臺灣;鶗麻L林中森25日在福州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11次會談。雙方簽署了《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
正如國臺辦主任張志軍會見林中森一行時指出的,兩會“會談簽署的兩項協議,是兩會協商的新成果,是兩岸關系的新進展”。兩會第11次會談簽署的兩項協議,其中以“兩岸租稅協議”最引人關注。我們知道,“兩岸租稅協議”的商談,啟于2009年,至今日正式簽署耗時5年,對于這份自兩岸制度性協商以來一波三折、命運多舛的協議,有的媒體干脆用“終于要簽了”為題,可見這份為促進兩岸相互直接投資、避免兩岸貿易雙重課稅的協定有多重要。
“兩岸租稅協議”,有利于密切兩岸經濟關系,其一旦正式施行,將有效降低兩岸間從事投資與貿易的相關企業(yè)與個人稅收負擔。福州臺商協會會長陳秀榮用“鼓掌歡迎”來稱贊這份協議的簽署,而在廈臺商廖惠正則以“過了那么久時間終于要盼到的”來表達喜盼之情。數據顯示,今年1至6月,兩岸貿易額達908.2億美元,而同期大陸共批準臺商投資項目1180個,實際使用臺資金額為9.2億美元?傮w來看,當前兩岸貿易仍延續(xù)平穩(wěn)發(fā)展態(tài)勢。有人估算過,簽署兩岸租稅協議,臺商每年將因此減輕稅負幾十億元,而臺灣稅收的凈增額可能將達上百億元以上;可謂臺商減稅、“國庫”增收!此外,有分析稱,依據新簽署的租稅協議,外資借道臺灣再往大陸投資,其享受的租稅優(yōu)惠相當可觀,對于增加臺灣投資環(huán)境的吸引力相當有益。
我們知道,租稅問題是近年來兩岸的一個熱點,兩岸經貿關系經過多年的不斷發(fā)展,加上兩岸人員往來的日益密切,兩岸財稅制度對于雙方普通民眾及企業(yè)權益的影響可以說是日漸加深,關系越來越緊密,這也是兩岸商簽租稅協議為何持續(xù)呼聲高漲的原因。假如要評價本次兩會會談簽署《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的積極意義,筆者以為,對于密切兩岸關系至少有三個層面的正向效應。
一、經濟層面。首先,兩岸基于歷史原因,“獨特”的稅收管轄權使得投資所得與個人所得等方面,不可避免會出現重復課稅;而這次簽署的租稅協議,約定了對兩岸經濟往來中產生的各類所得的征稅權限和優(yōu)惠稅率,并明確了當雙方均對一項所得征稅時各自采取消除雙重課稅的方法,承諾給予對方居民非歧視稅收待遇,這無疑減輕兩岸企業(yè)的稅負,有利于提升企業(yè)競爭力,也將增強兩岸投資環(huán)境的競爭力。其次,有助于增加財政收人。受消除重復課稅影響,兩岸尤其是臺灣稅基將有望擴大;而租稅協議帶來的平衡或增加稅收收入效應,對于經濟成長的促進作用也是可見的。
二、制度層面。“兩岸租稅協議”,有益兩岸雙方稅收制度的完善,通過加強稅務合作,將大大促進兩岸在稅收領域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為將來兩岸形成互贏互惠共同市場的財政及稅收問題商討提供重要指引。
三、密切兩岸關系層面!皟砂蛾P系雖遇波折但仍砥礪前行”,海協會會長陳德銘在福州講的這句話,意味深長!我們知道,兩岸ECFA達成之后,有關貨品貿易、爭端解決、租稅協議等議題的協商談判,對于加強兩岸經貿領域的合作與往來、提升兩岸經濟競爭力和發(fā)展活力,以及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增進和造福兩岸民生福祉都具有相當重要意義。2014年,由于臺灣島內政治因素介入,特別是反“服貿”風波的影響,使得一些有利兩岸互利共贏協議磋商和簽署進程有一定的遲滯,無法盡快轉化為促進兩岸經濟成長和民生福祉的現實成果。
這次兩岸租稅、飛航兩個協議的簽訂,說明只有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才能沿著正確方向不斷前行,兩岸企業(yè)和民眾也能更多地從兩岸制度化協商推進中收益。我們希望協議簽署后,加快推進其生效與落實,盡早發(fā)揮效用,盡快讓這些兩岸制度安排的紅利轉化為造福海峽兩岸民眾的現實成果。ㄖ袊_灣網特約作者:王振峰)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