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曾說“文藝是國民精神的光”。不幸的是,近些年來,這束“光”有些黯淡:文藝創作,掉入了“虛假繁榮、創意貧瘠”的瓶頸,在“題材趨同、照搬成風”中盡顯平庸。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稱,“目前國內的文藝作品創造力不夠, 90%作品是復制品”,一語道破了尷尬的現狀。
文學中,彌望的是“舶來品”;熒屏上,舊題材翻拍不止;文化風尚里,“山寨風”經久不息……“文藝復制”,勾勒出了文藝創作的蕭條生態。“原創不足,戲仿來湊”,也成了“中國制造”的現實窘境。創造性稀缺、想象力干枯,造成審美意蘊的匱乏、文化價值的損耗,也帶來文化認同的斷裂。山寨之流弊,體現出當下的文化彷徨。
技術升級了,產量增加了,為何我們的文藝創作,仍是“低水平地起哄”,仍在“無新意”的泥潭里打轉轉?說到底,文化創意不是“新技術、重投入”的簡單疊加。它好比新苗嫩枝,需要植根在社會沃壤上,方能茁壯成長,技術只是養料。當體制秩序呈現“倒掛局面”,文化創意難免成一潭死水,失去生機。
創意不是“宮廷戲”、“穿越劇”的輪番轟炸,向壁虛造、無病呻吟的文學敘事。它關乎現實基礎上的藝術提煉,剝離了“程式化”的放飛想象,避免“一律化”的另辟蹊徑。觀照現實、發散想象,文化創意方能“有源頭活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略薩就說,文藝“重要的是對現實生活堅決、深入的批評——如同堂·吉訶德那樣挺起長矛沖向風車”。
很可惜,看看國內的文藝作品,發掘現實、針砭時弊的極為罕見;無關痛癢的劣質品層出不窮。文藝奉行“拿來主義”,照搬他人套路,也是泛消費邏輯的價值迷失。不少流行文學、影視劇,“山寨至死”,一頭埋進矯飾化、戲仿化的泥沼,就是妄圖在名利的麥田里,肆意地收割“稻子”。其結果,內容空洞、敘事單調、文本濫俗的文藝大行其道。淘汰粗制濫造的文藝,離不開市場語境下的自由裁汰。
“文藝復制”,還昭示出版權保護的殘缺。版權意識淡薄,成了山寨通行的溫床;稿費低下,消減著文藝創造的動力。
柳斌杰表示,為鼓勵文化創意,今后政府將設立專門的扶持體制、基金。筆者以為:鼓勵文藝創新不僅要有扶持的基金,更要有文藝創造的頂層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