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絡主權的提出
互聯網跨越國界的特點,使得互聯網相關問題存在著國際化的特色,如網絡攻擊的國際化、網絡輿論的國際化、網絡經營的國際化等。互聯網的國際化問題給國家的事權帶來了挑戰:網絡攻擊可以出現在境外,因而難以打擊;網絡輿情能夠被境外所操縱,因而鞭長莫及;網絡應用可以跨越國境提供服務,從而無法受政府管理部門的轄制。如此等等,其核心問題就是缺乏網絡主權,從而讓政府的管理部門在管理國際互聯網及其應用方面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以至于國際沖突不斷,甚至常常出現外國政府干涉本國政府的管理,而本國網民卻對政府管理不理解的局面。網域空間已經成為國家活動和社會生活的新領域,其國際化存在方式對傳統國家主權概念提出了嚴峻挑戰。在當前情況下,及時提出和倡導網絡主權理念,對我國具有極強的現實意義。
1.網絡主權的提出,有助于保障國家法律法規在網域空間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國家的法律制度對于調整網絡行為具有很大的作用,但也有不少局限。尤其在虛擬空間承載著真實的法律關系時,互聯網的特性為法律的實施與適用帶來了一系列的困境,傳統的以地域為基礎的法律的可行性和合法性受到挑戰。因此,網絡主權的概念使網域空間的立法成為了應有之義,而且為已有法律適用于網域空間提供了理論支持。
2.網絡主權的提出,有助于強化國家在網絡時代的國際法地位
在傳統國際法中,國家是國際交往的權利主體,在國際法律關系中處于主要地位,發揮著主要作用。互聯網的普及打破了作為主權國家代表的政府壟斷信息的特權,非國家群體(如谷歌、微軟)憑借其技術優勢可能成為與國家一同分享本來只是屬于國家權利的新主體,成為與國家主體共同解決國際事務的一個參與者,從而削弱了國家的國際法地位。網絡主權作為國家主權在網域空間的反映,能夠為國家在網絡活動中提供法律支撐,防止國家的國際法地位在網絡時代被谷歌、微軟等非國家群體過度削弱。
3.網絡主權的提出,有助于維護國家在網絡時代的經濟主權
在互聯網時代,國家很難使用傳統的經濟管理模式來適應網絡時代的經濟。對于網域空間的稅收征管、消費者權益保護、電子商務,債權債務關系等經濟問題的處理,以及對于信息本身作為有經濟價值資源的管理,均由于網絡跨越國境而存在著行使國家經濟管轄權方面的障礙。由于網絡主權也包括國家在網絡上的經濟主權,涵蓋了對網絡經濟行為的稅務管制、交易保障、經濟糾紛的處理等內容,從而為維護國家經濟主權提供了法律依據。
4.網絡主權的提出,有助于為網域空間中的軍事存在提供法理依據
在傳統國際法中,依據領土主權,國家對其領土內的一切人、物、事務和行為具有最高的統治權,其中當然包括信息流動。但互聯網使國家對其領土內的信息傳播和個人行為的控制力大大減弱,網絡攻擊對國家網絡基礎設施與重要信息系統所形成的威脅也缺乏軍隊所給予的保護。強化網絡主權概念,可明確軍隊在保衛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方面的職能,使之承擔起守衛國家網絡疆界、捍衛國家網絡主權的使命。
5.網絡主權的提出,有助于為建設國家信息關防提供法理依據
網絡主權是在信息革命和全球化趨勢的背景下,在以互聯網和全球電子通信網絡為代表的信息社會與新信息觀的形成過程中,由政治主權、經濟主權和文化主權派生出來并與新信息觀結合而產生的,是現代國家主權的一部分。在傳統的信息領域,例如報刊、書籍、廣播、電視等等,國家在控制方面能夠發揮作用,但是在互聯網世界中,國家主權的地域性與網絡的超國界性之間的矛盾成為了國家控制互聯網信息傳播的難題。強化網絡主權的概念,可以使得政府站在維護國家主權的立場上,有權在網絡疆界建設國家信息關防,并對輸出和輸入的信息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