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在2009年3月23日住建部發布“2008年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情況通報”之后,官方已經連續6年未再對外披露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的詳細繳存以及使用情況。因此,外界很難知曉這項資金的詳細信息。
盡管3月住建部長曾要求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并且此后也有地方政府陸續發布所在地的合租房公積金運行數據,但全國層面的住房公積金信息仍未出爐。而按照此前安排,住建部本應在5月底對外公布全國住房公積金的財務數據、資產風險、效益分析等重要信息。
事實上,這已經是住建部連續6年未向全國通報住房公積金運行數據和信息了。幾度爽約,讓民眾對信息迷霧中運行的住房公積金充滿疑惑;而住建部的沉默,則是對繳存人知情權的漠視。尤其是公積金領域出現的腐敗,發生于不夠透明運行環境中,更是加重了公眾的疑慮。
尊重并保障繳存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是住房公積金運行管理的應有之義,也是保障公平實現的必由路徑。信息公開難、運行不透明,很容易陷入暗箱操作的狀態,各種亂象和腐敗必然滋長其中。住建部向全國通報住房公積金信息,既是法規制度所要求,更是公平所需。“公積金去哪兒了”的追問,早就暴露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不透明的缺陷和弊端。
對于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弊端和缺陷,曾有專家直言:“住房公積金制度,本質上是一個股東沒有知情權、股東還要強制出資而且未必能夠使用、不受監管的怪胎。”近些年,圍繞“沉睡”的住房公積金如何喚醒、怎樣保值增值、是否“劫貧濟富”等話題,公眾更是爭論不休,詬病不斷。
住房公積金的本質,是職工互助性的資金集聚。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托方,對繳存者繳存集聚的資金進行保管監督。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只是市場意義上的受托者,而非有予取予奪大權的資源分配部門。即便是分配資源的權力部門,也應受到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約束。全國住房公積金信息沉默6年未公布,恐怕很難找到辯解的理由。
缺乏委托者甚至社會公眾的監督,漠視繳存者應有的知情權,或正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深陷泥潭無法自拔的根源所在。“完善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絕不應該是空話,而是保障監督和知情權實現、保障住房公積金安全運行無法回避的問題。只有首先實現信息公開、透明運行,住房公積金才不至于在信息迷霧中迷失,繳存者的利益才不至于因此淪陷。
“缺乏監管,作為負責公積金安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反倒成為公積金安全的最大威脅,職工住房資金的托管人成為制造資金黑洞的始作俑者”,這并非夸張言論。住房公積金資金規模巨大,如果沒有一個公開透明的運行環境,如果受托者不被委托者監督,信息披露繼續沉默下去,泥潭也許會越來越深,黑洞恐怕會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