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開發區,風景區)建設局,各有關建筑業企業: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的通知》和市城建局《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事中事后監管,決定對告知承諾取得受省住建廳委托審查的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特種專業不分等級資質的企業進行核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省住建廳《關于公布核準的建筑業企業名單的公告》中的895家建筑業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核查內容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限告知承諾方式)中所承諾的全部內容及相關證明材料,具體為:
1.企業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者技能證;
2.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首次、增項申請企業提供);
3、有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首次、增項申請企業提供)
4.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首次、增項申請企業提供);
5.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1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6.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復印件;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復印件(首次、增項申請企業提供);
7.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首次、增項申請企業提供);
8.工程業績中標通知書(包括總包單位中標通知書)(升級申請企業提供);
9.工程項目合同(包括總包單位合同)(升級申請企業提供);
10.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鑒定書(包括總包單位驗收證明)(升級申請企業提供);
11.其他有關材料。
三、有關要求
1.嚴密組織,認真開展核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區建管部門采取多種方式對轄區范圍內采取告知承諾方式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進行全覆蓋核查,確保核查結果真實,被核查企業無遺漏。
各區建管部門于2022年8月30日前將相關企業的核查結果及核查情況報告(加蓋單位公章)書面報市城建局建管處。
2.高度重視,認真準備核查資料。各相關企業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本通知和區建管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核查資料臺賬;如企業不按規定要求提供核查資料或不支持配合核查工作的,視為核查不合格。
3.及時公示核查意見。核查結束后,市城建局將在官方網站上對核查結果進行公示。核查意見不合格的,企業可在核查意見公示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市城建局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窗口提交補充說明,逾期未提交的按照核查不合格進行處理。
4.嚴禁弄虛作假。發現申報企業存在以虛構、造假等欺騙手段取得資質的,依法依規撤銷其相應資質,在規定時間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因資質撤銷產生的一切風險及法律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5.建立長效核查工作機制。本通知發布后,對采取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證書的企業的核查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省住建廳或市城建局發布《核準建筑業企業資質名單公告》文件后的2個月內,由各區建管部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組織開展核查;并在核查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核查意見報市城建局建管處。市城建局將不定期對各區的核查情況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