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企業生存環境好,機會更多,競爭更公平!”5月15日,榆林市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徐瑜說。徐瑜向記者談起公司目前負責的幾個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涵蓋清潔取暖、鄉鎮道路提升改建等多種類型。
該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注冊資金8000萬元的民營企業,近年來在政府的支持鼓勵下承接了多個大型地標建筑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展蒸蒸日上。
榆林市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成長壯大并非個例。為了讓更多民營企業“放開手腳、輕裝上陣”,榆林在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優化營商環境上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去年,榆林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確保國有民營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其中不少內容讓企業眼前一亮。
比如,政府投資項目招標,原則上實行資格后審,開標后再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這意味著更多民營企業能夠在政府投資項目競標中獲得“入場券”。
“民營企業在規模、知名度上有一定劣勢,跟大型國企競爭存在一定困難。”徐瑜坦言,以前公司投標顧慮很多,除了“跨不過”一些招標對業績、資質等條件設定的“高門檻”,還要考慮到報名、材料等投標成本支出,這讓他們不得不放棄了一些機會。
但如今,資格預審變為資格后審,對依法參與的企業來說中標機會增加不少,“試試又何妨”成了大家的普遍心態。“現在我們更敢于投標,愿意投標。”徐瑜說。
“為企業降低市場準入門檻,能有效刺激市場經濟,增強企業積極性。”榆林市發展改革委招標中心副主任李波介紹,資格后審的優點包括招標周期短;投標競爭性和中標不確定性增加,市場氛圍更濃;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的難度明顯增加,招標人違法風險明顯降低。
榆林出臺資格后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重點針對政府投資項目,對企業投資項目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對待。“目前,我們也在不斷探索和完善舉措。”李波說。
除了降低準入門檻,降低參與成本也是支持企業發展的做法。
《措施》明確規定,招標人委托中介代理服務等相關費用應自行承擔,不得通過任何形式轉嫁給中標企業。榆林在全省率先明確了代理服務費用由招標人支付的規定。
“現在我們不用考慮這些成本了,真正感覺到‘一身輕松’。”徐瑜高興地說。
據榆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數據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榆林全市實行招標人支付代理服務費用項目1191個、預算總額301.9億元,為中標企業累計節約資金約5462萬元。
今年以來,榆林貫徹落實“三個年”活動要求,在全省率先推行招標計劃提前發布機制,明確全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至少30日發布招標計劃。
“這個措施也是真心實意為企業著想。只有消除信息差、公平競爭才能讓人心服口服!”第一時間得知消息的徐瑜興奮不已,“現在營商環境更好了,公平正義已經成為大家的共識。”
“營商環境是經濟軟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榆林聚焦企業和群眾反映最集中的問題,以開展‘三個年’活動為契機,持續優化環境、推進項目、加快發展,推動企業服務精細化取得新突破,進一步完善涉企政策制定落實機制,全力保障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享受扶持政策。”榆林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馬宏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