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1日浙江訊 2018年7月8日,浙江省公布了《浙江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為了切實推進中央和浙江省出臺的各項惠及臺胞措施的落實工作,方便在浙臺商臺胞享受與省內企業、居民同等待遇,推進浙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浙江省級有關部門針對相應政策條款,分別制訂了實施細則、操作辦法和聯系窗口。記者獲悉,浙江臺辦將陸續發布有關內容,近日公布的是如何申請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的相關辦法,具體細則如下:
浙江省科技廳公布如何申請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
一、適用范圍
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企業開發全新型產品,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有重大改進、顯著提高產品性能或擴大使用功能的改進型產品等,均可申報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項目。
適用對象:單位
二、 事項審查類型
前審后批
三、 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第六十條:“財政性科學技術資金應當主要用于下列事項的投入:(三)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作用的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四)重大共性關鍵技術應用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示范;……對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國家在經費、實驗手段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浙江省科技進步條例》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超前部署和支持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前沿技術、社會公益性技術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加大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力度,加快自主創新技術和產品的推廣應用。”
四、受理機構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五、決定機構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六、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七、申請條件
申報的新產品應具有先進性、新穎性和適用性,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浙江省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行業政策。
(二)在浙江省范圍內首次開發或有重大改進創新。
(三)技術水平和產品性能較高,達到省內先進水平。
(四)具有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和市場發展前景。
(五)無知識產權糾紛。
八、申請材料目錄
進入省科技廳官網http://www.zjkjt.gov.cn/index.html的“辦事大廳”欄目內,點選相應辦事事項名稱,即可下載相關申請材料模板,并可進入網上辦理窗口,進行在線申報。
(一)浙江省新產品計劃項目申請表(電子文檔)
九、申請接收
辦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環城西路33號浙江科技大樓117室
辦公信箱:lpy@zjinfo.gov.cn
聯系電話:0571-87054109
傳真:0571-87057044
十、辦理基本流程
申請—受理—評審—審查—決定
十一、辦理方式
網上辦理
十二、辦結時限
120個工作日
十三、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十四、辦理結果
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立項文件
十五、結果送達
省科技廳門戶網站發文公告
十六、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一)行政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事項辦理結果。
(二)申請人應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十七、咨詢途徑
電話咨詢:0571-87054109、0571-85214237
十八、監督投訴渠道
監督投訴電話:0571-87056409或“12345投訴熱線”
十九、辦公地址和時間
辦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環城西路33號浙江科技大樓612室
辦公時間: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其他季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十、辦理進程和結果公開查詢
電話查詢:0571-87054109、0571-85214237
網上查詢:浙江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 http://www.zjsti.gov.cn,浙江政務服務網 http://www.zjzwfw.gov.cn
附錄1 流程圖
業務經辦流程圖(內部流程圖)
辦事流程圖(外部流程圖)
附錄 常見問題解答
一、什么是省級新產品?
省級新產品是指在浙江省范圍內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開發的全新型產品,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方面有重大改進、顯著提高產品性能或擴大使用功能的改進型產品。新產品應具有先進性、新穎性和適用性。
二、哪些單位可以申報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
依法在浙江省境內(不含寧波市)注冊的企業。
三、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項目何時申報?何時立項?
企業隨時可以申報,實行常年受理,一般在每年5月、8月、12月分三批立項。
四、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的申報流程有哪些?
申報企業登錄浙江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填寫新產品試制計劃項目申請表;經所在市、縣(縣、區)科技局審核上報到省科技廳;省科技廳組織專家評審,公示后立項下達立項文件。
五、申報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新產品試制計劃只需要網上填報申請表,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
六、哪些產品不能申報省級新產品?
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原則上不支持下列范圍的產品:
1、常規食品、飲料、煙酒類產品;
2、傳統手工藝品;
3、單純改變花色、外觀與包裝的產品;
4、動、植物品種資源;
5、高能耗及污染環境的產品;
6、有知識產權爭議的產品。
[責任編輯:王莉婷]